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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七间房乡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0  
 招标公告

 

雄县七间房乡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HBSL-2020-0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七间房乡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 雄县行政审批局 2020-032核准,项目业主为 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雄县七间房乡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EPC 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726.23㎡。西大坞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817.05㎡,梁沟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439.18㎡,大树刘庄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470㎡。

2.3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1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内容。

2.5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建设地址:七间房乡西大坞村、梁沟村、大树刘庄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  1 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 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存在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须提供 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 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2020  5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6) 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节点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12  9  9   00 分至 2020  12  15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通用平台”下选择“通用 3.0 系统”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文件澄清和修改等信息。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若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报名即可。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12  31  14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地 址:任丘市七间房乡

联系人:谭小叶

联系方式:0317—28813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硕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启程商务2108室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0311-8515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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