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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龙湾镇、温泉城污水收集及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龙湾镇、温泉城污水收集及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发展局(雄改发投字[2020]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雄县龙湾镇、温泉城污水收集及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温泉路南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主管道长度约1027米。

(2)雄州路北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主管道长度约2100米X2。

(3)温泉城污水管网收集工程:新建污水主管道长度约2130米,新建污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0.16m3/s。

(4)龙湾镇区与龙湾污水处理厂连接管网工程:新建污水主管道长度约1706米。

(5)城区2号雨水泵站扩容工程:扩建雨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7m3/s。泵站位于雄州路与大清河交口西北角,雨水经泵站提升后排入大清河。

工程地点为:雄县龙湾镇、温泉城及城区

总工期六个月,其中勘测周期20日历天;设计周期20 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1年1月-2021年6月(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勘察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现行勘察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物探调查,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项目总概算:人民币12886.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投标人(施工单位)在2017年12月至今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承接过(含在建工程)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在1.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于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2月11日 9:00 至 2020 年12月17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
通用项目管理V3.0“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雄县雄州路19号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政编码:071800

邮政编码:050000

联 系 人:董主任

联 系 人:赵经理、马经理

电    话:0312-5302117

电    话:0311-83086823、18632190261

传    真:0312-5302117

传    真:0311-830868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jyc5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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