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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龙湾镇、温泉城污水收集及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龙湾镇、温泉城污水收集及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雄改发投字【2020】85号,项目业主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县龙湾镇、温泉城污水收集及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雄县龙湾镇、温泉城及城区

2.3项目概况:

(1)温泉路南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主管道长度约1027米。

(2)雄州路北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主管道长度约2100米X2。

(3)温泉城污水管网收集工程:新建污水主管道长度约2130米,新建污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0.16m3/s。

(4)龙湾镇区与龙湾污水处理厂连接管网工程:新建污水主管道长度约1706米。

(5)城区2号雨水泵站扩容工程:扩建雨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7m3/s。泵站位于雄州路与大清河交口西北角,雨水经泵站提升后排入大清河。

2.4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报建报批服务、勘察设计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招标采购管理服务、合约管控服务、现场管理服务(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1)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存在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2专项资质要求

(1)单位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各负责人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担任,不得重复。

3.3信誉要求: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

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8:30 至2020年12月18 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申请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如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需再次注册登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http://www.hebpr.cn/)通用项目管理V3.0“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雄县雄州路19号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人:马经理、刘经理

电话:0312-5302117                电话:1563368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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