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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东片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外部电源线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4  
 容东片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外部电源线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外部电源线路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AF社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方案变更审查意见的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04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BC社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190009号)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DEG社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1900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东片区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外部电源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雄安容东片区是雄安新区先期启动建设的片区之一,位于容城县城以东、启动区和现状荣乌高速以北、津保铁路以南、张市村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12.7km2。本次实施建设的是容东片区ABCDEFG社区内配套综合管网工程(一期)的外部电源线路工程。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20211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3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外部电源线路工程(具体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含线路敷设、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调试、配合联合调试、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和施、竣工阶段BIM(含CIM)技术建设及应用。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附合同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项目名称、合同签署各方、施工工作内容、合同价)和电力部门竣工验收投产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要求的独立施工的内容及其对应合同额,则还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前述事项。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已竣工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包括附注部分。

5)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8)其他要求:____/___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2090000202012 161700    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1093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投标人须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镇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地点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地点。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指派不多于两人到达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且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及CA锁,并自备可供自带电脑上网的网卡,以备投标人上网解密使用。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

联系人:冯经理

  话:   0312-5671201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

联系人:卢工张工、

  话:18931243001

电子邮件:1805571172@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本次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后续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布。

10.9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38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0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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