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4795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4795001001 | 标段名称 | 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月29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795001001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高新区 1.2 工程规模: 整体概念性规划范围:北至北京路(峨眉山路)、西至京杭运河、南至开发大道(香山路)、东至张家港大道,总占地面积14.49平方公里,整体规划设计达到总体规划深度;核心区城市设计范围:北至嵩山路、西至金沙江路、南至香山路、东至张家港大道,总占地面积4.57平方公里,设计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全部设计成果(不含评审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设计人完成现场踏勘、调研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第一笔规划设计费用。第一笔设计费用占总设计费用的20%。 (2)设计人提交的规划阶段成果完成区级评审后合格后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第二笔规划设计费用。第二笔设计费用占总设计费用的30%。 (3)设计人提交的规划成果通过市级评审后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第三笔规划设计费用。第三笔设计费用占总设计费用的20%。 (4)设计人提交所有正式成果完成规划成果审批后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尾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包括目标定位、空间结构、交通组织、景观控制、开敞空间、界面控制、建筑控制、环境设计、实施措施等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1.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 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 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4日 09:00至2021年01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187621953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君临国际A座7楼 联系人:张昭然 联系方式:1505094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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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795001001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高新区 1.2 工程规模: 整体概念性规划范围:北至北京路(峨眉山路)、西至京杭运河、南至开发大道(香山路)、东至张家港大道,总占地面积14.49平方公里,整体规划设计达到总体规划深度;核心区城市设计范围:北至嵩山路、西至金沙江路、南至香山路、东至张家港大道,总占地面积4.57平方公里,设计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全部设计成果(不含评审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设计人完成现场踏勘、调研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第一笔规划设计费用。第一笔设计费用占总设计费用的20%。 (2)设计人提交的规划阶段成果完成区级评审后合格后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第二笔规划设计费用。第二笔设计费用占总设计费用的30%。 (3)设计人提交的规划成果通过市级评审后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第三笔规划设计费用。第三笔设计费用占总设计费用的20%。 (4)设计人提交所有正式成果完成规划成果审批后十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拨付尾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包括目标定位、空间结构、交通组织、景观控制、开敞空间、界面控制、建筑控制、环境设计、实施措施等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1.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 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 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4日 09:00至2021年01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187621953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君临国际A座7楼 联系人:张昭然 联系方式:15050946910 |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高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795,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