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粤海湾区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粤海湾区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由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现对粤海湾区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粤海湾区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46885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贤伟、巫奕健、钟铭 联系电话:020-83541713、836022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755-25811919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沙灵山岛尖东南部,东至商业水街(规划中),南向望江,西至飞沙路及绿化公园。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南沙灵山岛尖东南部,东至商业水街(规划中),南向望江,西至飞沙路及绿化公园,北临内河道及省交通集团项目,项目被东西向市政道路分为南北两地块,分别为两栋办公大楼,两栋办公楼有一道连桥相接。其中,大塔楼31层,高度148.5m(结构);小塔楼17层,高度 85.5m(结构),另包含裙楼及连桥,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依据招标文件、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优化设计),装修图纸所涉及区域装修及二次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A、B塔公装区域内的公共走廊、天花、地面、墙身、非防火门、精装区域防火门、首层办公大堂及上空、电梯厅、扩大前室(合用前室)、卫生间及茶水间、办公租区、B塔三层休息区及对外门厅等;
2)电梯装修,包括电梯轿厢装修,电梯开启门饰面、电梯楼层到站灯安装等;
3)A塔3-17层及B塔3-31层办公区域隔墙、天花、地面施工(具体范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4)装修区域部分机电工程施工,包括装修区域卫生间、茶水间等给水管井后所有给水管道、阀门、水表、角阀、管件安装及排水端至排水立管的管道、管件、地漏等配套配件安装(含下层排水的结构楼板开孔及封堵、防水、卫生间沉箱回填);自公共配电箱至用电末端的电线、插座、开关及灯具、空调通风装饰风口等;
5)卫生间内洁具、五金及附属配件供货安装及各项试验(包含软管、角阀等)以及茶水间内橱柜、储物柜及相关配件供货及安装等;
6)负一层、负二层电梯厅至车库天花与墙面装修施工;
7)配合其他专业墙身、地面、天花的定位、开孔开洞及收口或恢复;
8)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他工程;
9)承包人作为专业工程承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2.2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1年3月11日~3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43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0元/套)。
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④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 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1 日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4月1 日9时30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今承接过合同额3500万元(含)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注:①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已完工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③时间以施工合同中显示的“订立合同时间”为准。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版本,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88557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0755-25811919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将被拒绝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8.履约评估不合格的。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 10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