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创新坊片区初中、科学园区小学、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启动区科学园区小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82号)、《关于开展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85号)、《关于开展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83号)、《关于开展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初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84号)、《关于启动区科学园区小学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33号)、《关于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40号)、《关于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27号)、《关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初中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26号)、《关于启动区科学园区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3号)、《关于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4号)、《关于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2号)、《关于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初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1号)、《关于启动区科学园区小学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60号)、《关于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61号)、《关于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58号)、《关于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初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创新坊片区初中、科学园区小学、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
①启动区科学园区小学项目位于启动区D01-01-14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D3,南至城市道路ED4和ED5,西至城市道路ND2,北至城市道路EB1;
②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位于启动区E02-07-17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D52,南至城市道路EB4,西至城市道路NC5,北至城市道路ED60;
③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项目位于启动区创新坊和大学园片区E01-04-17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D19,南至城市道路EB3,西至城市道路NB3,北至城市道路ED28;
④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初中项目位于E01-05-28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ED29,南至城市道路EB3,西至城市道路NA10,北至城市道路ED28、ND41。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以下4个工程:
①启动区科学园区小学项目:新建一所36班小学,总建筑面积约33057.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093.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64.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行政楼、教学楼、风雨操场、食堂楼、门卫楼、器械库及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等建筑,以及与之配套的室外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等配套基础设施;
②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新建一所24班小学,总建筑面积约22807.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950.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图书馆、报告厅、2#-3#副楼、4#-6#教学楼、7#食堂体育馆;地下建筑面积约2857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非机动车库、地下人防以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同步实施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③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项目:新建一所24班小学,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34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4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实验楼、行政办公综合楼、风雨操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及室外工程等;
④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初中项目:新建1所36班初中,占地面积61.24亩,总建筑面积约37661.7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3984.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96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77.2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普通教室)、艺术楼(音乐等专业教室)、图书馆(室)、实验楼(物理、生物、化学等实验教室)、篮球馆(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及办公、其他用房、地下人防等,以及与之配套的室外运动场地、室外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项目资金来源:新区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消防水、消防电、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室外工程、临水、临电、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燃气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的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并配合项目BIM和CIM的数据对接,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阶段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包含2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1(启动区科学园区小学项目、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南部小学项目);
标段2(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小学项目、启动区创新坊片区初中项目)。
2.7其他: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在前一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一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并竣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或司法建筑等)项目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②土建、安全、安装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监理工作经验,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中至少一人还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6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 /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12
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0312-561680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联系人:解婉莹、吕超、李喆、吴君华、佛平
电话:19933380593/0591
电子邮件:lvchao@cntcitc.com.cn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向交易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咨询。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己发布, 己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 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消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 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超、王雪纯、解婉莹、亢宝
联系电话:19933380591/0592/0593/0594
电子信箱: lvchao@cntcit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