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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雄安新区道路维护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24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高铁站片区市政道路(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27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一期)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0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2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4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安新区道路维护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规模:本项目主要用于雄安新区道路健康状态、设施设备进行监测与维护。雄安新区需要养护的道路里程约430公里,包括起步区、启动区、雄安站枢纽片区、容东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市政道路及连通几个片区的外围路网。针对道路设备设施的管理和道路的病害检测业务需求,对道路设备设施进行统一的运行监控管理,对道路设备设施故障、路面病害的处理及计划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持,对过程中产生的大数据进行挖掘处理,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务应用。

2.3服务期限:计划2023131日系统上线,试运行期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组织验收。系统通过终验之日起提供年期免费运营维护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营维护期结束,免费负责平台使用的培训服务。系统(含软硬件)质保期三年。(实际系统上线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雄安新区道路维护管理系统项目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培训、检验、系统迁移、试运行、系统运维相关售后服务等。雄安新区随道路工程或数字道路工程建设的设施设备主要包括道路本体感知、道路车辆行人感知、道路气象环境信息感知、道路基础设施运行状态感知设备。目前雄安新区处于快速建设期,已规划建设的地道路感知设备包括:交通信号机、交通流量采集设备、交通诱导屏、视频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设备、交通卡口设备、车路协同设备等;还包含保障地下道路安全的交通附属设施和配套系统:如环境监测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广播及紧急电话系统等。

本次项目建设涵盖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GIS大屏一图统管、智慧巡检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养护作业系统等。建设道路维护数据管理系统为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服务,建设智能检测终端设施实现道路病害检测、日常巡检等智能化提升,建设道路养护智能监控中心(大屏显示及坐席调度系统)”为养护工作提供运行监测必须的信息化设施,建设应用支撑系统为业务系统运行提供支撑环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预估金额为人民币2345.2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合同承包范围内含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运营类相关信息化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满足业绩要求均视为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

注:城市运营类相关信息化项目业绩包括城市运营管理、市政枢纽管理、市政管廊管理、市政道路管理、城市机房信息化服务、城市综合能源、城市供热管理、城市供气管理、城市水务管理城市交通出行管理类信息化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tuvwxyz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b.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d.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满足业绩要求均视为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4000000202208292359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1514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会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登录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6-1

联系人: 经理 

  话: 0312-5670805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联系人:孙敬远、韩永晖、孙占海

  话:1583089137918631164641

电子邮件: 88951035@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永晖

联系电话:18631164641   

电子信箱:88951035@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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