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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公共厕所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14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公共厕所项目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县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内容:新建固定厕所27个,移动厕所8个(2)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区(3)计划工期:3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4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项目其他成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4 09:002022-09-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肃宁县武垣西路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泽润大厦1201室
邮编:

062350

邮编: 050011
联系人:

郭天祥

联系人: 王聪华
电话:

0317-5017186

电话: 1551279579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bzx19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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