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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2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项目概况
  白洋淀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aprtc.com)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2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PR•Z202200139
  项目名称:白洋淀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 3000000
  采购需求:
1、协助新区统筹推进白洋淀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相关事宜,积极回应国家相关生态环境治理的理念、方向和要求,严格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要求,在方向原则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2、对白洋淀治理项目实施全过程(立项方案、可研设计、施工建设、效果评价、长效管理)技术咨询把关,重点对白洋淀治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时序安排提出合理建议。3、协助新区定期开展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进展评估,明确治理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合理性咨询建议。4、协助新区定期对淀区水质改善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并给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建议。5、其他与白洋淀治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10%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2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72万元。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24%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评标时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单位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2022年09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xaprtc.com)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容城县第一开标室(政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申请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 CA 秘钥咨询电话400-707-3355。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供应商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启现场查验申请人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申请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申请人延误自行负责。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 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4、未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点击首页左下方的“供应商”按钮访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在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注册时请将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上传。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后,即可参与投标。供应商按项目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完成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关注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西大水办公区
  联系方式:陈国敏0312-5620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层
  联系方式:王徽、孔瑞颖 010-85758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徽、孔瑞颖
  电话:010-8575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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