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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城以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哈巴河县城以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晨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六楼6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CZX2022029

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城以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20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巴河县城以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移动式民宿。(具体清单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的营业执照;(2)、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3)、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和后续现场提供服务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6日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晨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六楼6006室)

方式:线上或线下均可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六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下获取:请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近一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④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⑤“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之日)。⑥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证明原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线上获取: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近一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④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⑤“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之日)。⑥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证明原件。以上证件彩色扫描并加盖单位电子章发至邮箱(需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将以上证件合为一个电子文档方便查看):421563920@qq.com(开标前另外携带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阿勒泰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巴河县

联系方式:1356579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13899421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菊香

电 话:138994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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