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提升(城中村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3】5号批准建设,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AXSP-2023-04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提升(城中村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新县,涉及渥城西社区、永安社区、正义社区、雁伶社区。渥城东社区、静聪社区、明珠社区、昌盛社区、青萍社区等9个社区及安新县西里街、小里街、东明街、南合街、北辛街、东刘街、北联街、留村等8个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城区 9 个社区,安新镇 8 个村的小街小巷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43832.09㎡,其中城区改造面积为14152.49㎡,安新镇改造面积为29679.6㎡。
2.4、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911.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92.45万元。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月16日00 :00 至2023 年3月 22 日23:59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免费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后果自负。
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后,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 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人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 7 日上午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CA为投标文件加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雁翎西路4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2-5333111
招标代理:河北中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1616号九州商务中心综合楼511室
联系人:王云青
电话:0312-3085370
传真:0312-306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