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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启动对雅百特强制退市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9  
      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中国证监会近日将雅百特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移送公安机关,与此同时,深交所也正式启动对雅百特的强制退市机制。雅百特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后续,雅百特股票按时间顺序可能经历的阶段包括:一是自2018年7月6日复牌,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 *ST百特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交易30个交易日;二是深交所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三是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或者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或者虽然符合恢复上市申请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四是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五是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如果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或者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等情形,且中国证监会不能以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为由依法对雅百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相关规定,雅百特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恢复上市或恢复正常交易。

      此外,雅百特在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若达到深交所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雅百特重新上市保荐人应当就重新上市条件逐项核查说明,并就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影响已基本消除、风险已得到控制,具备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明确发表意见。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深交所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提示。深交所将依法依规及时对公司股票作出是否暂停上市决定,依法依规妥善做好退市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交易期间风险警示工作;持续做好对公司市场舆情的分析研判工作、股票交易的实时监控工作;持续做好投资者咨询等工作,督促各方履行相关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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