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动态 » 正文

植树 — 历史传承(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扬州市全民义务植树  
 

 孙中山一生十分重视植树造林。

 1893年,他《上李鸿章书》的政治文献就提出"中国欲强,必须急兴农学,讲究树艺”。他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成立不久,就在1912年5月设立了农林部,下设山林司,主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

 1914年11月颁布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森林法》,1915年7月,政府又规定将每年“清明”定为植树节。

 1924年他在广州演讲《三民主义》时反复强调:“我们研究到防止水灾和旱灾的根本方法都是要造林植树,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于北京,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举行植树纪念仪式。1929年移灵柩于南京紫金山,1930年国民党政府曾定3月12日为植树节。


孙中山手植酸豆树

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孙中山故居的围墙内东南角。树高12米,胸围270厘米,冠幅15米。
伟人与奇树,寓意深长。

1883年,年仅18岁的孙中山从美国檀香山读书归来,带回了这株酸豆树的种子,并亲手将其种在自家的门前。

1931年被台风刮倒,折其枝干,拔其须根,但主根吃地三尺,酸豆树再焕生饥。主干数米处,陡然昂起,断枝生新芽,撑起一片绿荫,犹如一条巨龙枕地而卧。

 

 

郭沫若先生1961年3月参观故居时曾赋诗一首“酸豆一株起卧龙,当年榕树已成空。阶前古井苔犹活,村外木棉花正红。早识陈胡怀二志,何期汪蒋叛三宗。百年史册春秋笔,数罢洪杨应数公。”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