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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继续停牌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30  

10月29日消息: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于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79、2015-081、2015-084、2015-093),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于8月20日、8月27日、9月7日、9月12日、9月19日、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6、2015-097、2015-099、2015-101、2015-106、2015-108、2015-114、2015-115),于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之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源: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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