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正文

《十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昨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十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介绍,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市委书记周霁在会上要求,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划,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十堰实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龙良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有顺,市政协副主席卢富昌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歌莺主持会议。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一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52个城市获得此称号,我省目前仅有武汉市和宜昌市获得此称号。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十堰已经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据悉,《十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由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初步编制完成。规划建设内容分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森林产业体系建设、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和森林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等四大部分。规划以“仙山秀水映古今、秦巴中心新车城”为建设理念,按照“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惠民富民,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立足十堰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优化森林组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十年建设,将十堰建成生态环境良好、森林景观优美、林业产业发达、宜居宜业宜旅的国家森林城市。

  在认真听取《十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介绍后,周霁说,十堰地理位置独特,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我们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堰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生态基础良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有一定的基础。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十堰实际,要广泛征求意见,集中民智,凝聚共识。

  周霁就规划的修订完善提出建议。他指出,要深入分析、深度把握十堰市情,量身制定规划内容,使创建举措更有针对性;要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理念,突出先保护、再发展,扩大民生林业,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要用最小的投入,选用最好的树种,以最快速度达到最佳的生态效果;要深入研究、用足用活国家林业政策,积极谋划争取国家项目投入,同时积极探索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的方法、路径,筹集更多资金,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要认真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可资借鉴的经验,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绿色福利。

  与会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创森办”负责人就规划的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