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正文

西安立法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开展立体绿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28日在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鼓励大型公共建筑等进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

  该《条例》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率标准,其中园林景观路不低于40%。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居民住宅楼等建筑,在符合建筑规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同时规定,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技术规范,对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进行指导和服务。已建成的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和二环路以内已建成的公园、广场绿地,由市政府确认为永久性绿地,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永久性绿地不得改变绿地性质。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