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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 2017 年7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水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浙江水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浙江水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简称“中行余杭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简称“杭州银行科技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3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序号 银行名称 担保金额期限 担保金额(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一年 7,00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一年 3,300

合计 10,300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伟尧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252号伟星大厦 14楼

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生态修复设计及工程总承包。服务:环境治理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环境工程技术咨询、设计、工程承包及配套设施施工、安装,水质处理,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营运管理,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环保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估(以上需凭资质证书经营),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环保设备及器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水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自然人股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

三、被担保人一年一期简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浙江水美资产总额 406,441,917.54元,负债总额

208,534,481.85 元 , 净 资 产 197,907,435.69 元 , 2016 年 营 业 收 入

274,638,923.27 元,利润总额 65,922,509.06 元,净利润 56,374,612.72 元,

以上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年 03月 31日,浙江水美资产总额 442,644,658.29元,负债总额

269,621,635.75 元,净资产 173,023,022.54 元,2017 年 1-3 月营业收入

92,861,559.04元,利润总额 20,988,874.51元,净利润 17,700,752.9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事务所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公司为浙江水美在中行余杭支行及杭州银行科技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3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浙江水美日常经营需要,浙江水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未有其他股东对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总计 175,764万元,占 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60.88%。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 7 月 27日,公司召开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台州中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新昌县鼓山建

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000万元。

2017年 5月 16日,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 105,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264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年。公司子公司上海三乘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7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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