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容城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rczbh[2020]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容城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单位: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 工程建设地址:容城县县城区内,大水大街(金台路-截洪渠)、板正大街(奥威路交口)、罗萨大街(奥威路交口)等路段,粮食局小区和地税局小区
2.4 建设规模:容城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施工
2.5 招标范围:容城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30日历日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109号)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容城县容美路2号
邮 编:071700
联 系 人:侯占龙
电 话:0312-561890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邮 编:071000
联系人:闫杰、杨少男
电 话:0312-306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