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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8  
 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西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占地约267.6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639.3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8.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0.63万平方米,包含人防面积33.54万平方米。(具体数据以最终审批为准)

2.3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时根据国家规范进行支护结构水平、竖向位移监测、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锚杆内力监测、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等,并进行人工巡视。基准点的设置和保护、测定建筑物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应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机构件倾斜等。

涉及从土护降及地基处理阶段至项目竣工期间的支护结构、相关自然环境、施工工况、地下水位、周围建(构)筑物、周围地下管线及设施以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等工作,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及测量成果报告等。

2.5 服务期限:1)基坑监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112日,实际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为土方回填完成(以现场施工进度时间为准)。

2)建筑物沉降观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530日,计划结束时间为主体结构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沉降观测要求为止,实际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满足以下任一项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级资质。

4业绩最低要求:

满足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测项目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u.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w.以上tuv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8 00:00:00至2020-12-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1-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至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第二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同时其在“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1.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现场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第二开标室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         

  1.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1  

联系人: 蔡庆丰                      

  话: 0312-407882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  

联系人: 贾文涛   

  话: 13269660572 

电子邮件: jiawentao1983@126.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若投标人已申请多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7.8.2014.2360

10.9 *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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