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造价 » 正文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5  

  到2020年,厦门全市建成区海绵城市比例不低于20%。昨日,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今后所有工程植入“海绵”理念。至此,厦门海绵城市建设有了专属的技术标准。

  去年4月,厦门成为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要求,厦门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厦门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目前,厦门两个试点区分属海沧马銮湾片区及翔安新城片区,三年试点期计划建设项目250个。在厦门的其他区域,海绵城市改造、建设同样开展,各区会选取一些条件较成熟的片区,如集美杏林湾片区、湖里五缘湾片区、海沧湖片区开展海绵城市改造提升;结合同安东西溪入海口片区、翔安九溪流域及海沧过芸溪等黑臭水体治理、小流域改造,进行海绵改造;老旧小区、校园环境提升等项目也将融入海绵城市建设。

  此次《规范》出台,将让厦门海绵城市建设更加有据可依。据悉,原本的建设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海绵城市的建设需求了,各规划、设计、建设单位及管理部门需要一份文件,为厦门海绵城市的建设规范标准,而《规范》可因地制宜为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设施提供技术指导。以绿地建设为例,过去绿化带为了突出景观,基本都是高于路面的;而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绿化带不仅是景观,还要具有收集雨水的功能,因此是下凹式的。

  据悉,《规范》包括8大内容,主要针对建筑小区、市政工程、河道水体以及公园绿地的设计进行规范。根据《规范》要求,除了正在建设的海绵城市试点外,厦门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都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也就是说,今后厦门市的工程建设都应植入海绵理念,《规范》是所有项目必依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规范》能顺利实施,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接下来将发布《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对从项目立项到运营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 工程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工程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