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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与湿地保护规划“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2020年林木覆盖率达24%,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

  本报讯(经济报记者陈蕊通讯员沈发轩)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相关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等十二家单位日前联合编制印发了《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行动纲领。与此同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也正式下发。

  记者了解到,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系参照《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生态功能和生态脆弱区域分布特点,结合本省自然地形格局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构建以长江和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两条水生态廊道、海岸带和西部丘陵湖荡的“两横两纵”为骨架的江苏生态安全屏障。通过实施保护与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湿地和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改良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和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强化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等主要建设任务。

  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林木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森林保有量将分别达到24%、1亿立方米、118万公顷;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主要水域面积超过1653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75万公顷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9%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98%;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省海洋重要渔业水域保护率达50%,自然岸线保有率达35%,近岸受损海域修复率达3%;全省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5%;保持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5.5%不下降;海洋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比率达11%。

  《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则将我省湿地划分为太湖流域湿地区、长江沿江湿地区、淮河流域湿地区、滨海湿地区四个区域。主要任务包括:抢救性保护重要湿地资源;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不利趋势;开展农用湿地可持续利用、湿地生态旅游等不同类型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等。《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30万亩,全省湿地面积萎缩、生态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基本扭转。到203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为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5%,全省湿地生态质量下降、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根本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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