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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景区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5  

  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金龙湖景区绿化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国际商务区

  (2)工程规模:总绿化养护面积约:270000m2,总投资约52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4)养护期:两年,保存率100%,养护期间按一级园林养护标准实施养护。

  (5)标段划分、范围及要求:1)本次招标内容为景区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三标段:珠山宕口公园,养护面积约9.93万平方米;投资190万元;

  四标段:科技大厦南、北广场,三八河东岸,公安分局及东侧道路绿化,美的城5#楼周围,养护面积约7.92万平方米;投资150万元;

  五标段:龙湖路、东延路、东支路含环岛、西延路、西二延路、北延路含环岛、金龙湖透水路景观、金龙湖小镇北区水街游步道及亮化绿化、金龙湖小镇10米绿化带,养护面积约9.44万平方米;投资180万元;(备注:详细区域划分由商务区现场确定。)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注:市政公用专业项目经理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园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仅限于园艺、园林、林业专业。

  (3)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4)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无在建工程。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电汇(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三标段:肆万元;四标段:叁万元;五标段:肆万元,交至徐州经济开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工行徐州大黄山矿支行账号:1106022319210002229)。

  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D、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定标后7日内退还。。

  E、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7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至2014年12月24日。请投标申请单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三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逾期将被拒绝。

  7、请投标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4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30分到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三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所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6)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项目负责人不须提供)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由招标人财务开出的收据证明);

  (8)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投标人对自身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织,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结合咨询或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入围企业。

  9、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书面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0、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

  报名联系人:盛经伟

  电话:0516-83861691

  日期: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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