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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1  
1 桂林市的历史回顾
1.1桂林市的由来
1.1.1桂林市的历史
桂林郡为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之一,初设于西元前214年。该郡为秦始皇于岭南地区设置的桂林、南海、 象郡三郡之一,位置约在今日广西一带,面积达20万平方公里以上。而该行政中心则设于布山县(桂平西南)。而之所以取名桂林,应与境中多桂树有关。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 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贞观八年(634年)改名临桂县,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民国时属广西省。
1.1.2桂林市的解放
1914年改名桂林县,1940年始设桂林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为日寇占领。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临桂划归桂林市管辖。1996年12月26日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按国务院,自治区批复的方案,实行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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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935年的桂林,远处可见桂林城的城墙
 
2 桂林市的总体规划
2.1桂林市过去的总体规划
2.1.1桂林市过去的总体规划总则
一、桂林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旅游城市,桂北地区的中心城市。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桂林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把桂林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良好、风景优美的现代城市。
二、《总体规划》确定的4227.4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主城区要按照“多中心、分散组团式”进行布局,严格控制旧城的开发强度。城市建设主要是向西发展,适度发展东部组团,控制向北扩大。
图2 桂林市过去的规划
要发挥桂林市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合理分布市域人口和各类产业。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严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67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7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0平方公里以内。
四、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视城市道路设施的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多种运输方式有机结合的综合运输体系。要控制好公路及铁路设施的建设用地。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做好防洪等专项规划,加强大型防灾骨干工程和城市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包括防洪、抗震、消防、人防、防地质灾害等内容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工作。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控制并疏解中心城市人口密度,保护好古城的基本格局。严格按照规划对靖江王府——正阳路等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管治,不得进行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要保护好桂林市两江四湖的山水城市格局和自然山水景观,提高城市规划水平,设计好城市的景观轴线和视线走廊,保证城市各项建设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遗产有机结合和协调,营造优美、和谐的城市形象。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桂林市作为山水城市,要十分注意保护水环境。要切实保护好城市各组团间的绿化隔离带,以漓江风景名胜区、桃花江旅游度假区、尧山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提高绿化覆盖率,形成融山、水、城为一体的绿地系统。
七、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桂林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深化必要的专业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强化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驻桂林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支持桂林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桂林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2.2桂林市近期的城市规划
2.2.1桂林市近期城市规划的城市主要职能
一、桂林市的城市性质为: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山水城市,桂北及周边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桂林市的主要城市职能包括:进行自然生态保育、优秀山水景观保护的职能,观光、度假、休疗养、生态与文化创意、会议会展、旅游活动体验、新型旅游产业等旅游类的职能,历史文化保护的职能和新型城乡关系下乡村综合发展的职能;依托区域交通设施、城市服务设施和产业基础,形成辐射桂湘黔粤交界地区的客运与游客集散中心的职能,物流集散中心的职能,生产服务业的职能,教育培训与研修的职能,商业中心的职能,高新技术产业与特色加工制造业的职能和行政中心的职能。
2.2.2规划期限与地域空间层次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规划远景为2030年。
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地域空间层次。其中,市域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辖区,包括5个行政区和12个县;规划区范围为5个行政区及临桂县、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兴安县;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包括桂林市区所辖的象山、叠彩、秀峰、七星4区,雁山区柘木镇和雁山镇,灵川县定江镇和大圩镇部分地区及八里街经济开发区,临桂县的临桂镇、四塘乡和庙岭镇部分地区等,总面积为866.36平方公里。
2.2.3桂林市的市域规划
一、规划市域总人口至2015年控制在538万~541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到554万~56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至2015年为46%~51%,至2020年为52%~59%。
二、市域城镇空间形成由“流域”与“多轴交通”共同构成的复合型空间格局。
三、规划期内,市域逐步形成四级城镇规模结构,分别为:一级城镇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00万以上;二级城镇为部分县城或重要的产业城镇,三级城镇为人口规模在2万~5万人的山区县城与重要城镇;四级城镇人口规模在2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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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桂林市市域城镇等级规划
 
2.2.4桂林市的规划区规划
一、规划区总人口规模:至2015年,控制在291万~295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310万~318万人。
二、至2020年,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
三、规划区内禁止建设区为9367.3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为1201.3平方公里,适宜建设区为572.81平方公里。
2.2.5桂林市的中心城区规划
一、中心城区总人口规模至2015年控制在115万~121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130万~136万人;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至2015年控制在101万~108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117万~129万人。
二、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13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内独立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为14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规划空间结构:规划中心城区展现“城乡交融、城景互衬、山水层叠、网络交织”的山水城市格局,形成“两带双核八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中,“两带”为南北向的沿漓江城市生活旅游发展带和东西向的城市新兴综合服务发展带。“双核”为老城中心区和临桂新区。“八组团”为老城中心组团、瓦窑-大风山组团、叠彩-八里街组团、临桂新区组团、四塘组团、雁山组团、七星组团和铁山组团。沿漓江城市发展带,坚持上版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两江四湖三楔”的城市与山水环境的关系,严格控制与保护“两江三楔”所涉及的开敞空间与视觉走廊;临桂新区应结合山水环境进行开发建设,以紧凑发展模式为主。
四、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规划结合组团、片区形成居住区,其中,老城中心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旧城片居住区,以改造完善为主的象山居住区和以新建为主的琴潭居住区;叠彩-八里街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叠彩居住区,以改造完善为主的八里街居住区和铁西居住区;瓦窑-大风山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瓦窑居住区和以改造完善为主的大风山居住区;雁山组团包括以新建为主的雁山居住区;七星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七星南居住区和以改造完善为主的七星北居住区;临桂新区组团包括以改造完善为主的临桂镇居住区,以新建为主的中央商务区居住区、庙岭居住区和西部居住区;四塘组团包括以新建为主的四塘北片居住区和改造完善为主的四塘南片居住区。
五、中心城区工业用地规划:对老城区和景区内的工业用地逐步实施搬迁和置换,引导企业向西部工业园区集中;整合大铁山工业园,采用“一区多园”的模式,形成小铁山园、英才园、信息产业园、医药城、穿山工业园五个园区。
六、中心城区对外交通规划:积极推动湘桂铁路的复线改造工程,加快贵广高速铁路的建设,加快南宁-柳州城际铁路桂林延伸段建设,完善和改造火车站场的职能。加快多条高速公路的建设。规划建设主要长途客运站。
七、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规划城市快速路、准快速路共7条。规划城市主干路105条。规划城市次干路158条。
八、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系统、旅游交通系统与慢行交通系统规划:规划在公交干线所经主要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保留和规划公共交通枢纽站。规划地面大运量交通线路。规划为游客旅游出行服务的特色交通系统,由旅游集散中心、城区旅游道路系统、旅游公交系统和水上观光游船系统等组成。慢行交通系统是为城市居民和游客游览、锻炼、休闲、购物和短距离出行提供的交通系统,主要由自行车系统和步行系统组成。结合城市绿地、绿道、滨水地带、城市广场、商业区等开敞空间与公共空间安排线路。
九、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规划:①商业中心区:结合城市整体空间结构的调整,规划保留老城中心中山路一带的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在临桂新区组团新建市级商业中心1处。结合组团布局结构,分别在七星北片区、琴潭片区、雁山组团中心区一带、瓦窑—大风山片区新区、临桂西部生活区和临桂镇中心改造与新建6个片区级商业中心区。②规划在临桂新区组团建设市级文化中心,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设施;瓦窑—大风山组团、叠彩—八里街组团、七星组团、雁山组团和琴潭片区,结合组团或片区中心建设,提供必要的文化服务设施。③规划在临桂新区组团建设市级体育中心1处;在老城中心组团的琴潭片区、叠彩—八里街组团的八里街片区、七星组团的七星北片区、瓦窑—大风山组团的大风山片区、雁山组团分别规划组团级体育中心各1处。④规划新增三级医院8所(500床以上),其中临桂新区组团新建4所、七星组团1所、雁山组团建设1所、叠彩—八里街组团1所、瓦窑—大风山组团1所。规划新增二级医院3所,分别位于铁山组团、老城中心组团的琴潭片区、瓦窑—大风山组团的大风山片区。⑤高等教育区重点在七星组团和雁山组团布局,整合七星组团的高校资源,改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重点建设雁山组团大学城,打造广西重要的高教园区基地。规划重点发展位于临桂新区组团、七星组团和铁山组团的中等职业教育,其他各组团根据现状合理调整,至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调整为25所;规划特殊教育学校2所,位于象山区。⑥规划新建高中不少于8所,完全中学不少于10所。高中与完全中学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符合有关标准。⑦在完善城区内原有社会福利设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临桂新区组团、雁山组团等新建地区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十、中心城区生态网络、城市景观与绿地公园系统规划:构建桂林市“三水三山”的区域生态网络结构,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依托“三山、三水”的自然生态景观格局,结合历史人文环境与组团式布局的结构特点,中心城区整体形成“一城、一区、三楔、八廊、多轴、多点”的城市景观风貌格局。建设规划各类城市公园。保证城市居民出户400米之内能进入公园绿地游憩。结合旧区环境改善、生活用地开发和城市道路建设,增加街头公园绿地的分布与数量。规划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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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桂林市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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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桂林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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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桂林市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2.3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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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规划在中心城区划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三个重要分区:历史城区、漓江名城景区和名城保护控制区。规划正阳路东巷-靖江王府-八角塘地区和榕湖北路-古南门地区两个历史地段划为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中心城区内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9处,分布有100点,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分布于39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分布于18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历史城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27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规划将历史城区内现有12处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确定为保护建筑,并应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规划对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提出控制要求,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都应逐步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减少新建筑对历史景观风貌的影响和破坏。
2.4桂林市旅游区和旅游交通的规划
桂林旅游区的空间范围可分为四个圈层,包括:市域内核心旅游地区、市域内外围县旅游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跨市界旅游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跨区界相关旅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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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
 
在旅游交通服务方面,以桂林中心城区为基地,以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等旅游公路和航道为依托,建立陆路与水路旅游公交系统,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出行服务;实现航空港、铁路站等门户与大桂林旅游区交通系统的无缝交通对接服务;依托公路网络,在大桂林旅游区内建立自驾车旅游系统,建设配套的自驾车游营地、汽车旅馆、补给站等休憩补给设施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3桂林市城市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3.1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
3.1.1排水问题
有一些地方由于建设年久,排水管小,排洪沟阻,导至排水不畅通,每逢下大雨都会发生内涝现象,不仅造成通行受阻,而且还使道路两边的商店进水,往往要通过两三个小时的抽水才能缓解,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3.1.2交通问题
机动车数量增长速度过快,道路车流量日益增大。道路建设在结构和功能上无法满足交通需要。桂林市市区面积狭小,区内交通容量不足。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公德意识差。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很多地方不到位。公交发展相对迟缓,市民出行系统结构不合理。过江通道通行能力严重不足,影响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运行。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日益严重。
3.1.3环境问题
桂林市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岩溶塌陷、漓江水资源、滑坡、崩塌等。由于桂林属于典型的岩溶生态脆弱区,其特殊的地质因素需要进行特殊的环境管理。
3.1.4人口及居住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城市与之配套的各项设施落后,甚至缺失。特别是在居住资源有限的当今社会,面对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如何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并加以管理是每个城市都要面临的棘手问题。
3.2解决问题的方法
3.2.1解决排水问题的方法
对该路段的排污排水设施进行改造,从加大排水管的管径,排洪沟的疏通以及污水科学分流入手,有效地解决了这条路排水不畅的问题。
3.2.2解决交通问题的方法
    增设收费快车道;快速处理堵塞交通的事故;修建更多的道路、停车场;提高汽油税;城市环路规划中应考虑过境车辆的分流,避免过境车辆进入主城区,保护主城区内交通;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完整城市公交体系;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城市交通的承载量;提高全民交通意识。
3.2.3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法
漓江水环境的治理方法:控制面源污染;治理工业废水;加强水环境规划与治理力度;改革漓江管理体系。
3.2.4解决人口与居住问题的方法
    划分一些的区域建设廉租房,可以解决人口居住难的问题,这样就可以让城市可以变得更加干净和人群分散的功能。
4结语
建设美好桂林,通过实施总体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遵循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桂林发展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城。综合协调区域可持续发展,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全面性和可行性。逐步形成中心城区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结构进一步完善、各组团功能定位各具特色、生态环境优良、设施配套完善、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活幸福的特大城市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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